无条件的爱,在孩子最难带的时候才最重要
科恩说过,无条件的爱,在孩子最难带的时候才最重要。对此,深夜抱着啼哭不止的你、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的我们,体会得尤为真切。
“二月闹”像一场没有预兆的夜行军,每晚都在无声中打响。奇怪的是,每当我们抱着你的时候,排山倒海的困意就席卷而来;而你,却在怀里用尽力气放声大哭,小脸涨得通红,仿佛正承受着世间最大的委屈。唉,我的乖。
这几乎是一场拉锯战。我和你妈妈都已精疲力竭。看你难受,我们心疼;听你哭声不止,我们也会烦躁,甚至担心影响邻居休息。而最磨人的,莫过于希望一次次燃起又熄灭——当你眼中终于泛起困意,哈欠连连,我以为即将迎来曙光,你却猛地放声大哭,把一切打回原点。唉……
有时抱着你来回踱步,你终于在我怀中睡着了,正准备把你放回床上,可你小屁股刚一沾床,就像被什么惊醒般再次啼哭。“落地醒”,这三个字成了我们深夜逃不开的魔咒。
方法试尽,好说歹说,你仍不肯停止哭闹。在反复的折腾中,我们也会失去耐心。尤其是在意识被倦意裹挟的深夜,语气不自觉地重了,动作也不如最初轻柔。
理智明明告诉我:你这个阶段根本听不懂任何道理,“不听话”这个词对你来说,本就不成立。可疲惫至极的时候,还是会产生仿佛是你“不乖”“不听话”,才让一切如此艰难。
唉,事后想来,你又有什么错呢?你只是一个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生命,在用哭闹这种本能的方式,向我们诉说你的不舒服。
这让我想起《无条件养育》中的提问:父母对孩子的爱到底是出于“他们做了什么”还是因为“他们是谁”。如果是前者,爱就是有条件的;如果是后者,那才是无条件的爱。
顺从、乖巧、能安稳睡整觉的孩子,谁不爱啊?他们不会给父母带来额外的负担。但真正的考验在于,当孩子不顺我们的意,甚至无法满足“让他安静入睡”这样最基本的期待时,我们是否还能一如既往地爱他?
作为一名律师,我习惯于审视权利义务关系。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,那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,它清晰、明确,有国家强制力保障。但爱,尤其是无条件的爱,却完全发生在另一个维度。它不写在《民法典》的任何一条里,它超越了一切成文法的规定。
父母爱孩子,应该是无条件的爱,是只因为你是我的孩子,你就有权享有我全部的爱与耐心,甚至我的一切。它不依赖任何外在条件,只是出于一种“护犊”的本能,一种不求回报的天然冲动。
但比这更重要的,是孩子是否能真实地感受到这份爱是无条件的。太多父母一厢情愿地认为“自己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”,可孩子感受到的却不是爱,而是压力、埋怨甚至憎恶。当表达方式出了问题,再高尚的初衷也会被扭曲。
所以,在每个令人疲惫的“二月闹”深夜,在我最手足无措的时刻——我反而要更紧地抱住你。
孩子,正是在你最“不可爱”的时候,我们更该好好爱你。
只因为,你是我们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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