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摸鱼摆烂,怎么治才省心又有效?
每个公司都免不了有摸鱼摆烂的“油条型”员工。很多老板一想到他们,血压已经开始往上飙了。员工摸鱼摆烂,除了有一些确实是员工蓄意和公司作对外,其实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公司管得太松,亲手把鱼塘给挖好了。
01
第一种懒,是被公司“惯”出来的。
第一,干好干坏一个样,等于是在全公司广播“欢迎摸鱼”。
老板们先想一想,公司给员工分派的任务是不是可以量化?什么时候完成?有没有考核的标准?如果任务都不具体不明确不可量化不能考核,只能全凭员工良心,那么结果就是勤快的老实人累成狗,滑头的一天到晚在“省电模式”。长期以往,员工们就会产生“多干不多拿,少干不挨骂,不摸鱼都对不起自己。”
那么,针对这个问题怎么破?
很简单,别让他靠良心干活,让他靠“指标”干活。每项任务布置出去,必须带三样东西:标准、数字、截止时间。干完立刻验收,没干完或糊弄鬼的,直接在群里通报,让所有人知道。这招叫“用阳光杀菌”,舆论比扣钱还好使。
第二,活太少,闲出来的病。
同一个岗位,有人忙得脚打后脑勺,有人整天对着电脑桌面发呆或者刷手机,一天有效工时可能就两三个小时。人一闲,毛病就多了,先是逛淘宝、刷短视频,接着开始琢磨公司哪哪不行。记住一条铁律:空闲时间是摸鱼的温床,摸鱼一旦养成习惯,比戒烟还难。
那么,针对这个问题,怎么破?
就一招,把他时间填满!查一查他的工作量,觉得少就合理加码,每项活都带着交付节点。用实打实、能验证的任务把他工作时间彻底占住。他要是敢不做或拖延——那不就是明摆着的违纪吗?你处理起来腰杆子也能挺得笔直。
02
第二种懒,是“演”出来的。
有些员工就是纯粹的主观摆烂,不是不能干,就是不想干。完全是态度问题,不是能力问题。
这种人是团队气氛的毒药,不制住他,勤快人心里也凉半截。对付这类演员,千万别当众拍桌子对骂,你情绪上来了,他就开始演受害者。一定得沉住气,收集证据,让他“死”得明明白白。
第一招:请他做一道“送分题”。
给他单独布置一个简单的任务,下达任务全程留痕。任务时限到了,他没完成。你把他叫进来,录音打开,问他:“没做完是什么原因啊?”他大概率会放松警惕,随口就来:“哎呀忘了”、“不想做”、“没心情”。恭喜你,这段录音就是主观故意的铁证,比什么考评都管用。
第二招:固定他“摸鱼写真”。
别冲上去夺手机。现在很多公司工区都有视频监控,固定下他上班期间玩手机、打游戏、刷短视频的证据。发现一次,提醒要求他改正,形成沟通记录,给予改正机会,同时留存初步证据。再次发现,出具书面《警告信》,写清时间、地点、具体行为,要求员工签字,员工不签字直接在群里通报。第三次发现,出具《严重警告信》,“多次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,已严重违纪标准”。他想抵赖都没门,因为素材都在你手里,这就叫“温柔一刀”。
管理高手不仅要自己会盯,更要会发动群众。让团队自己转起来监督,比你一个人盯到老眼昏花省力得多。
第一,公开通报,让同事的眼神教他做人。
所有任务群内公示,超时没完成的,别一对一私聊,直接把名单和延误事项发到工作大群。“请以上同事周五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。”同事的眼神比领导的批评更让人难受。
你想想,老板骂他可能不痛不痒,但是整个部门盯着他看,午休的时候别人悄悄议论:“就他拖后腿,害咱们跟着挨批。”这种社交压力,对脸皮薄的是煎熬,对脸皮厚的也是刺痛。
第二,把奖励权用起来,让努力的人“吃糖”。
部门主管手上是不是都有点奖金分配权限?别让它睡大觉。谁干得漂亮,当着所有人的面,即时奖励。你得明确让团队接收到一个信号:在这儿混,混不出前途;但好好干,老板是真发糖。这叫树标杆,让摸鱼的人眼热心虚。
第三,团队联坐,把“个人偷懒”变成“全组公敌”。
设一些需要协作才能拿到的团队奖金。只要有一个人掉链子,整个组的奖金跟着泡汤。一旦团队利益捆绑,你就不用天天当监工了。同组的兄弟会比他妈还关心他:“别玩了,赶紧搞完,别坑大伙儿钱!”这种来自同伴的催命符,比任何制度都立竿见影。
一句话总结这一套组合拳:让努力的人爽,让混日子的人慌。
最后,谈谈那些蓄意对抗、把公司当战场的“硬茬”。
对待这类人,老板们要有雷霆手段。平时多敲打、多提醒,尽到管理责任。但一旦他屡教不改,就别想着感化了,要果断。
第一步,抓考勤。迟到、早退、溜岗,发现就通报,次次留下白纸黑字的记录。别觉得是小节,这是以后算总账的弹药。
第二步,抓过失。工作中推诿扯皮、拒不执行、要结果没结果,凡是口头推脱,你都立刻转为书面确认,发邮件给他罗列清楚他需承担的责任和完成的期限。不回?那更好,那是态度问题实锤。
第三步,抓违纪。给他下书面的任务整改通知,写明标准、限定期限。每多一次不配合,就是一次新的轻微违纪。当你手头攒够了规定数量的书面违纪单,就可以依据公司制度,启动劳动合同解除程序了。
但是需要提醒老板们的是,解除劳动合同,是企业用工管理的最后兜底手段,绝不能当成日常管理的便利工具,更不能作为情绪发泄、惩罚员工的手段随意使用。
用工解除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、程序要求与举证标准,一旦事实依据不足、制度依据缺失、流程存在瑕疵,极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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